生平
和珅在清朝的外交事務擔任重要職位,連英特使馬戛爾尼也對和珅的外交手法十分讚賞。和珅初為官時,精明強幹,為政清廉,通過李侍堯案鞏固自己的地位。乾隆帝對其寵信有加,並將幼女十公主嫁給和珅長子豐紳殷德[2],使和珅不僅大權在握,而且成為皇親國戚。隨著權力的成長,他的私慾也日益膨脹,利用職務之便,結黨營私,聚斂錢財,並用賄賂、迫害、恐嚇、暴力、綁架等方式籠絡地方勢力、打擊政敵。此外,和珅還親自經營工商業,開設當舖七十五間,設大小銀號三百多間,且與英國東印度公司、廣東十三行有商業往來。成為後人所稱權傾天下、富可敵國的「貪官之王」、「貪污之王」。和珅亦同時是18世紀世界首富,超越了同時期的梅耶·羅斯柴爾德。以嘉慶帝、監察御史錢灃、大學士劉墉、翰林院編修范衷、軍機大臣王杰、戶部尚書董誥、禮部侍郎朱珪為代表的朝中清議力量,曾多次彈劾和珅,但由於乾隆帝的袒護,和珅均能化險為夷。嘉慶四年(1799年)正月初三,乾隆帝駕崩。僅僅五日之後,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。抄家時發現,在和珅當權的二十多年中,其資產包括二千萬至三千萬多兩白銀(其中大部分為其違法工商經營所得,清代規定旗人不得經商,和坤利用內務府包衣奴才藉公務之便以皇室之名,借勢借端巧取豪奪,雖說經商,在大清律下仍是貪瀆的犯行)、兼併全國千百萬頃的土地以及數百處房產。在他的保護之下,他的家奴劉全也成了日擲千金的暴發戶。和珅所聚斂的財富,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,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、珍寶,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。乾隆帝死後十五天,嘉慶帝以一條白綾賜和珅自盡。 |
貧困時期
乾隆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(1750年7月1日)和珅出生在京城西城驢肉胡同福建副都統常保家。三歲時母親因難產而去世,臨終時產下弟弟和琳,父親常保在和珅九歲時亦因病去世,幸得劉全和父親的一位偏房王氏保護和珅、和琳兩兄弟才能免於被後母們(常保側室)趕出家門。他更於乾隆二十五年成功考上咸安官官學,在官學因為地位低微而備受欺凌,但他忍辱負重,被人欺凌還笑容滿面。由於家道中落所以經常和和琳一起到處借貸,但是並沒有借到多少錢,只得賣祖地用以籌集學費。直到和珅長到十五歲時因馮英廉資助而改善。和珅少年時儀表俊雅,在十八歲時已經精通滿語、漢語、蒙古語、藏語四種語文,更精通四書五經。老師吳省欽、吳省蘭兄弟十分器重他。又娶直隸總督馮英廉之孫女馮氏,從此仕途順遂。 |
野心膨脹
同年(1778年)七月,和珅把矛頭指向阿桂之子阿迪斯,劾其貪贓枉法,逮解京城審問。和珅獻上阿迪斯貪污所得金銀八箱予乾隆帝觀看,乾隆帝大怒,下令將阿迪斯發配伊犁充軍,其父阿桂連坐,降二級留任。經過此事後阿桂不與和珅有任何交談,甚至連走近和珅都不想。《清史稿·列傳一百五》載阿桂「遇之不稍假借。不與同直廬,朝夕入直,必離立數十武(步)。不久後黃枚案爆發,阿桂是黃枚的義父,黃枚少時天資聰穎,很年輕就中了進士,當年任浙江省平陽知縣,竇光鼐告發黃枚貪贓枉法,黃枚反告竇光鼐「刑逼書吏、恐嚇生監、勒寫親供狀。」竇光鼐欲以死相諫,和珅亦上奏乾隆黃枚貪污,並稱阿桂有意包庇。乾隆下令徹查,結果是黃枚家財高達十二萬兩,黃枚貪污證據確鑿,就地正法。大學士和珅、學政竇光鼐舉報有功各昇一級,領班軍機大臣阿桂連坐,但因阿桂領軍在外爭戰,於國家有功,不予追究。和珅初為官時,由於是向乾隆百般討好,加上是年紀輕輕就官居要職,受到了一部分不滿和珅的官員惡意對待。加上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正月發生的安明案,和珅被文官們輪番彈劾,令他對朝中文官懷有仇恨之心。更是後來文人派大多數被和珅殘殺的遠因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年),和珅開始對文官實行報復。和珅就任四庫全書館正總裁後大興文字獄,把反對他的一部分文人派一律誣陷為「私藏逆書」、「禁逆不力」或針對作者本身的「多含反意」、「詆訕怨望」等理由迫害文人派,作為謀反的罪證。 |
二十大罪
一、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,蒙皇考冊封皇太子,尚未宣布諭旨,而和珅於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,漏洩機密,居然以擁戴為功,其大罪一。 二、上年正月,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,伊竟騎馬直進左門,過正大光明殿,至壽山口,無父無君,莫此為甚,其大罪二。 三、又因腿疾,乘坐椅轎抬入大內,肩輿出入神武門,眾目共睹,毫無忌憚,其大罪三。 四、並將出宮女子娶為次妻,罔顧廉恥,其大罪四。 五、自剿辦教匪以來,皇考盼望軍書,刻縈宵旰,乃和珅於各路軍營遞到奏報,任意延擱,有心欺瞞,以至軍務日久未竣,其大罪五。 六、皇考聖躬不豫時,和珅毫無憂戚,每進見後,出向外廷人員敘說,談笑如常,其大罪六。 七、昨冬皇考力疾披章,批諭字畫,閒有未真之處,和珅膽敢稱不如撕去,另行擬旨,其大罪七。 八、前奉皇考諭旨,令伊管吏部、刑部事務,嗣因軍需銷算,伊系熟手,是以又諭令兼理戶部題奏報銷事件,伊竟將戶部事務一手把持,變更成例,不許部臣參議一字,其大罪八。 九、上年十二月,奎舒奏報循化、貴德二廳,賊番聚眾千餘,搶奪達賴喇嘛商人牛隻,殺傷二命,在青海肆劫一案,和珅竟將原奏駁回,隱匿不辦,全不以邊務為事,其大罪九。 十、皇考升遐後,朕諭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,不必來京。和珅不遵諭旨,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來京,全不顧國家撫綏外藩之意,其居心實不可問,其大罪十。 十一、大學士蘇凌阿,兩耳重聽,衰邁難堪,因系伊弟和琳姻親,竟隱匿不奏,侍郎吳省蘭、李潢,太僕卿李光雲,皆曾在伊家教讀,並保列卿階,兼任學政,其大罪十一。 十二、軍機處記名人員,和珅任意撤去,種種專擅,不可枚舉,其大罪十二。 十三、昨將和珅家產查抄,所蓋楠木房屋,僭侈逾制,其多寶閣,及隔段式樣,皆仿照寧壽宮制度,其園寓點綴,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,不知是何肺腸,其大罪十三。 十四、薊州墳塋,設立享殿,開置隧道,附近居民有摵土陻之稱,其大罪十四。 十五、家內所藏珍寶,內珍珠手串,竟有二百餘串,較之大內多至數倍,並有大珠,較御用冠頂尤大,其大罪十五。 十六、又寶石頂並非伊應戴之物,所藏真寶石頂有數十餘個,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,且有內府所無者,其大罪十六。 十七、家內銀兩及衣服等件,數逾千萬,其大罪十七。 十八、且有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餘兩,私庫藏金六千餘兩,地窖內並有埋藏銀兩百餘萬,其大罪十八。 十九、附近通州、薊州地方,均有當鋪錢店,查計資本,又不下十餘萬,以首輔大臣,下與小民爭利,其大罪十九。 二十、伊家人劉全,不過下賤家奴,而查抄貲產,竟至二十餘萬,並有大珠及珍珠手串,若非縱令需索,何得如此豐饒? |